船舶涂料企業將遭遇洗牌風險
2012-11-07 11:0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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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今年10月起我國已正式實施《綠色船舶規范》。今后建造的船舶都要按能效、環保、工作環境三大指標進行綠色認可,并劃分三個等級:GreenShipⅠ、GreenShipⅡ、GreenShipⅢ(其中:GreenShipⅢ為最高級)。
《綠色船舶規范》,共分四章:通則;能效要求;環境保護要求以及工作環境要求。通篇雖沒有談及船舶設計建造中使用綠色涂料的問題,但筆者認為:既然綠色船舶是未來航運業發展的必然的趨勢(“國際船級社(大連)大會”共識<2012.10.25>),那么保護河流海洋生態義務,涂料行業責無旁貸。
盡管,近些年來,我國船舶建造業在《船舶工業振興調整規劃》的指引下,隨海洋物流平臺的興盛躋身為國際強國,但發生在涂料行業的“使用三丁基錫化合物的災難”(重慶涂料博客),依然值得我們涂料行業每位仁人志士深刻思考。
筆者認為:《綠色船舶規范》的出臺,不僅與國際海洋環境保護發展趨勢有關,而且也與我國在全球海洋裝備領域立足龍頭應承擔的責任有關。因此,隨著綠色船舶理念的深化,對于涉足船舶涂料生產與銷售的企業,如果繼續對溶劑性涂料(包括有毒有害的添加)采取“維穩”的態度,將遭遇無情地洗牌風險。
對此,呼吁我們的涂料企業認真領會《綠色船舶規范》的精神,加足技術創新研發隊伍的馬力,竭力開發與儲備高能效、低/無污染的綠色船舶涂料生產技術并轉化為適銷對路的產品,把握住船舶工業的發展方向